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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问答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 2016-04-30 15:05 点击:

4月15日,我国迎来了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安全教育日,主要目的是要动员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近日,记者走访了学校保密办公室,采访了保密办杨兰均主任,“解密”你我身边的国家安全知识。

问: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关不被渗透等。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和信息安全等等。

问:设立“安全教育日”意义何在?

答: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日趋严峻,设立“安全教育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让全民都有保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同时通过安全教育日的宣传,使“反分裂、反颠覆、反渗透、反策反、反间谍”这“五反”的基础知识深入人心。

问:关于国家安全保护,你需要了解些啥?

答:(1)《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构成了我国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规定了每个公民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底线。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3)为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国家安全部设立了12339举报电话。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发现可疑人员,就可以通过热线电话举报,且误报和虚报不会受到责任追究。

问:在校园中还需要注意国家安全保护问题吗?

答:当然需要。国家安全不仅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传统内容,还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我们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科学研究、实验数据、项目调研等各项看似平常普通的活动,实际上都涉及国家安全。

可能大多数人会认为国家安全是军队、警察的责任,与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其实不然。国家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没有国家的安全,公民个人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使命。

当今国际环境和平是大趋势,但和平发展不代表没有斗争。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校园中,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通常会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大学校园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环境,需要展开各种各样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在国家安全保护方面更有难度。这就需要师生们提高防范意识,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享受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问: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保护国家安全?

答:国家安全的保护不能完全依赖相关部门对“涉密”的界定,而是要将国家安全牢记在心,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守住底线。其实,师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国家安全保护工作很简单,即对同自己无关的事或物,做到不触碰、不打听、不泄露。比如:

(1)学生在沟通交流中,在没有得到导师或者学校的许可或授权前,切忌泄露导师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及科研课题等。即使得到授权,也仅限于和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2)即将步入职场的大学生需要牢记,不允许把属于单位或公司的资料带回家。很多人因为意识不强,擅自将工作内容带回家,造成泄露国家秘密而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3)对个人而言,涉及工作的各类信息理论上都不能随意泄露,也无权泄露。

作者:校报记者团 雷向东 杨晔霏
编辑: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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